杭州進龍物流有限公司 京東亞洲一號杭州智能倉儲基地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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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東亞洲一號杭州智能倉儲基地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信息公開
根據《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工作規范》的要求,對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或審核通過后的評價項目在公司網站公開評價報告信息,公開信息如下:
一、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名稱、地理位置及聯系人
(1)建設單位名稱:杭州進龍物流有限公司
(2)地理位置:浙江省杭州市富陽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東洲新區
(3)項目聯系人:尤經理
二、項目名稱及簡介
(1)項目名稱:京東亞洲一號杭州智能倉儲基地項目
(2)項目簡介:擬投資約6億元建成集物質集散、倉儲加工、信息處理、配套服務等功能于一體的現代化、系統化、生態化的倉儲基地,項目總占地面積108369.51m2,建筑面積218433.93m2。
三、類比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序號 | 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 | 檢測點數 | 合格率 |
1 | 噪聲 | 3 | 100% |
四、評價結論與建議
1、評價結論:
根據安監總安健〔2012〕73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的通知》的有關規定,本項目屬于其他倉儲業,屬于“職業病危害較重”的建設項目,由于擬建項目存儲的商品為3C產品、小家電、百貨類、小件型商品和食品等,生產過程中除因設備運行可能產生的噪聲外,一般不產生其他職業病危害因素,故將本項目降為“職業病危害一般”的建設項目。
綜上所述,京東亞洲一號杭州智能倉儲基地項目在項目建成后生產過程中,工人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水平較低,勞動者的職業健康基本可以得到保障,能夠滿足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
2、建議
(1)加強職業衛生管理;
(2)建設單位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安監總廳安健〔2014〕111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告知與警示標識管理規范的通知》等的相關規定,在水泵房等產生噪聲的作業場所設置“噪聲有害”警告標識、“戴護耳器”指令標識和“噪聲”的告知卡,并做好日常維護工作;
(3)本項目職業健康監護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GBZ188-2014《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等要求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委托具有職業性健康監護資質的機構對作業場所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崗位人員進行職業健康體檢,體檢范圍應涵蓋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應急時的職業健康檢查、離崗后隨訪檢查,體檢率應保證100%。體檢結果應對員工進行告知,異常人員及時組織進行復查,發現職業病、疑似職業病及職業禁忌時,應進行妥善的處理。
五、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及建議
1、《評價報告書》評價結論正確,建議較合理。
2、建議:
①進一步對工藝設備布局圖詳細描述,根據工藝設備布局圖分析,提出針對性建議;
②針對項目特點,細化建筑衛生學的采光、通風及防暑降溫措施的分析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