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產16萬噸多品種脂肪醇(酸)產品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產16萬噸多品種脂肪醇(酸)產品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信息公開
根據《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工作規范》的要求,對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或審核通過后的評價項目在公司網站公開評價報告信息,公開信息如下:
一、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名稱、地理位置及聯系人
(1)建設單位名稱: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地理位置:浙江嘉興港區乍浦經濟開發區濱海大道2288號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脂肪醇廠內
(3)項目聯系人:呂雪娟
二、項目名稱及簡介
(1)項目名稱: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產16萬噸多品種脂肪醇(酸)產品項目
(2)項目簡介:擬投資約12050萬元建成年產16萬噸多品種脂肪醇(酸)產品的配套設施,主要包含脂肪酸(醇)精餾/油酸裝置、脂肪酸加氫裝置、造粒噴粉裝置及配套的罐區。
三、類比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序號 | 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 | 檢測點數 | 合格率 |
1 | 硅藻土粉塵 | 1 | 100% |
2 | 其他粉塵(硬脂酸) | 1 | 100% |
3 | 噪聲 | 5 | 80% |
四、評價結論與建議
1、評價結論:
根據安監總安健〔2012〕73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的通知》的有關規定,本項目屬于專用化學產品制造,屬于“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由于本項目不存在高毒物質,且密閉化、自動化水平較高,故將本項目降為“職業病危害較重”的建設項目。
綜上所述,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產16萬噸多品種脂肪醇(酸)產品項目在項目建成后生產過程中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通過采取綜合防治措施,加強職業衛生管理,并結合本評價報告提出的措施建議等內容加以補充和完善,項目建成投產后其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度和強度可控制在國家職業接觸限值內,工人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水平較低,勞動者的職業健康基本可以得到保障,能夠滿足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
2、建議
(1)類比企業控制室內的噪聲強度超出了非噪聲工作地點噪聲聲級的要求范圍,故擬建項目應重視控制室的設計,建議企業采用隔吸聲材料建造控制室,以使控制室內噪聲強度控制在GBZ1-2010《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非噪聲工作地點噪聲聲級設計要求范圍內;
(2)擬建項目擬為接觸噪聲、有毒物質的作業人員配備符合防護要求的橡膠手套、安全帽、3M1110防噪耳塞、防塵口罩(未確定型號)等防護用品,對于未確定型號的防塵口罩,建議公司選用N95級別以上的防顆粒物口罩,并督促工人作業時正確佩戴,建議企業為工人做好及時更換工作。
五、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及建議
1、《評價報告書》評價結論正確,建議較合理。
2、建議:
①結合工藝過程,按崗位對職業病危害進行識別,并對人工作業崗位職業病防護設施進行分析評價;
②補充取樣方式及其職業病防護措施的描述;
③補充對控制室的通風與送風進行描述;
④針對性地對企業的應急救援措施進行評價。